歡迎來到浙江旭日纖維有限公司! 收藏本站|返回首頁|聯系我們
咨詢熱線: 400-826-0958
微信 掃一掃
[商務部對進口氨綸反傾銷期終復審調查]
發布日期:[2011/10/25] 共閱[1839]次
10月13日,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自即日起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美國和中國臺灣地區進口氨綸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在反傾銷期終復審調查期間,對原產于上述國家和地區的進口氨綸繼續按照商務部有關公告公布的征稅范圍和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此次期終復審被調查產品與反傾銷調查一致。本次調查將于2012年10月13日前結束。
相關關鍵詞:
在線留言
版權所有 浙江旭日有限公司 技術支持:中國丙綸網 | 浙ICP備12036992號-1
如果本網站發布的文章或者圖片或字體有侵權,請立即聯系網站負責人進行刪除,聯系人:薛小姐 138 6101 6292,付小姐 153 1256 7839